記者劉力仁/專訪
塑化劑風暴後,法律系畢業的李姓民眾六月二日寄出國賠申請案給八個政府機關,他說:「我只求償一元,目的不在錢,是要看看政府機關的反應,跟一聲誠摯的道歉。」
李姓民眾指出,風暴發生後,他仔細觀察政府機關跟廠商的反應,發現悔意及歉意都不夠,每一個政府機關都強調依法行政,錯不在己。
大企業強調送驗的產品都沒有驗出塑化劑,但他比對各項資料發現,某些大企業宣稱沒有塑化劑的產品侷限在某一個範圍的日期,至於有驗出塑化劑的產品生產日期,卻刻意忽略不談,「製造出該廠產品從未有塑化劑的假象,欺騙民眾。」
李姓民眾說,他實在氣不過,因此決定走上國賠之路,行政院、衛生署、環保署、公平會、經濟部工業局是跟塑化劑風波相關的中央主管機關,他的飲料在宜蘭買的,飲料工廠在桃園,公司設在台南,這三個單位是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的地方主管機關,因此八個單位都提國賠。
他說:「消基會接受消費者申訴進行塑化劑集體訴訟,速度太慢,當年亞歷山大事件,消費者也是透過消保團體打集體訴訟,還在法院審理,我一個人提國賠,不一定有好結果,但速度至少比較快。」
「我知道國賠的可能性很低,我只是好奇這些單位如何回應?」公平會最快回覆,也是最簡短的,強調這件事情跟公平會無關;桃園縣政府也說不關他們的事情;台南市政府回覆說,他提供的資料不足,無法證明自己是塑化劑的受害者,要他補充更完整的受害資料。李先生說:「這些結果都在我的預料之內。」反正政府機關都沒錯,人民倒楣就對了!
李姓民眾說他只求償一元,但郵資等成本早就超過一元求償金額,訴求不在錢,就是要看看這些政府機關如何面對這件事,結果也不出他所料。下一步他打算打民事訴訟,跟政府機關繼續玩下去,直到聽到一句誠心的道歉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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